蚨利创益平台: 浙江甄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蚨利值收益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经商议后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据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合作进行蚨利值的收益服务,甲方同意依本合同及相关附约或附件的约定,向乙方对其运营的共享创业平台“优秀网”每天销售产生的部分营业额,依照乙方的囤货系数进行蚨利分配。
第二条、蚨利值规则
蚨利值是“优秀网”提供的共享赚钱业务模块之一,旨在为所有想参与互联网创业者提供的一种共创共赢的,共同创业,共享资源的一种共享式赚钱模式。
蚨利值是用“优秀网”平台,通过大数据帮助有资金,无资源,人脉,货源,技术的人轻松进行互联网零风险创业。让资金缺少,但营销热情积极,营销技术突出的创业者零成本创业,实现全民共享共创共赢。
一、为有闲,有人脉资源,有互联网营销技术者提供全网及线下优质商品货源,物流,售后,客服。让其无创业风险顾虑,全身心投入好东西甄优荐好的深入营销行为中,并从中谋取分润,即分享者。
二、为有闲钱但不擅长手机或电脑操作,缺少在线营销人脉,不擅长互联网创业技术者提供参与互联网创业的方式和渠道,无创业困难和创业风险,并能从中谋取分润,即囤货者。
三、以上两种人与优秀网三方互利共享,优秀网提供一流的服务平台、配备货源、合作物流、提供各种技术、优化售后、提升服务;分享者负责对好东西进行甄优荐好,把体验过的优质的商品通过图文,视频,直播,搭配等各种方式进行线上推荐分享,创造营收;囤货者提供小部分闲散资金,通过“优秀网”对甄优筛选出的优质货物进行联合囤储,并收获效益。
所有资源大家共享,共创,共赢,却没有风险。
第三条、蚨利值的收益:
蚨利值的收益是取“优秀网”(甲方)每天的商品销售营业额的1%的金额。根据囤货系数,由每个参加囤货的囤货者(乙方)瓜分。收益只与“优秀网”整个平台的所有商品销售有关,与具体的某个商品销售关系甚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第四条、囤货系数:
一、囤货金系数=个人囤货者的囤货预订囤货总金额÷所有囤货者预订囤货总金额。
二、囤货系数作为分配收益的一个参考条件,不作为“优秀网”会员等级的条件。
第五条、蚨利值风险:
蚨利值只是“优秀网”的其中一项简单的业务分支。“优秀网”(甲方)的所有资金风险,分销风险,货储风险,发货售后客服等风险,都由优秀网(甲方)全权承担,乙方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第六条、蚨利值的限额:
一、上限:“优秀网”是基于创扶的目的,帮助所有有意向在互联网上创业的不同人群提供资源,营造资源共享的创业基础。为公平起见,避免因个人囤货系数过大而导致拿走大部分蚨利收益,因此对囤货金的上限规定为10万。
二、下限:原则上蚨利值对囤货金额没有下限。但小于100元囤货金,产生的囤货系数对应创造的蚨利值将会被系统自动忽略,无法产生蚨利收益。
第七条、蚨利值的收益
一、蚨利值是联合共享式创业模式,优秀网不承诺每天的蚨利收益保底金额。
二、蚨利收益取甲方所运营的共享创业平台“优秀网”每天商品销售营业额的1%做为收益分配总金额。
三、蚨利收益=当天可以分配的蚨利总金额*个人(乙方)囤货系数。
四、原则上商品销售营业额越高或囤货系数越高,所获得的蚨利收益越多。
五、随着“优秀网”不断的壮大,营业额会不断的增长,收益也会越来越多。
六、当用户感觉收益达不到个人预期,随时可以申请提现,停止蚨利值创收行为,没有任何约束条件。
第八条、蚨利收益的提现
一、以优点积分的形式提现:按100:120的方式,收益满百后随时可提。
二、以现金的方式提现:满6个月全额提现,每差一个月,自动降低10%的金额。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第九条、蚨利值的中止
一、参加蚨利创业的囤货者来去自由,不受限制。
二、蚨利值随时可以中止,中止即停止当天的蚨利收益。
三、结算点为每天的24:00。
四、中止方式为囤货金申请提现。
第十条、合同期间:
一、本合同期自甲方确认同意之日零点生效,并延续有效期限至十二个月后最后一天零点。(合同期共十二个月)。
二、合同期满时,除任一方已于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他方不再续约或要求另订新合同外,视为自本合同期间期满之次日起,续约壹年,续约期满时亦同。
三、本合同因故终止或消灭时,关于终止或消灭前订购者的消费争议,除性质上不适用者外,本合同仍视为存续。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一、双方对于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因本合同所知悉或持有的他方营业秘密及未公开的资料,均应负保密的义务,除依国家法令或依有权机关的要求而对相关主管机关提供者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泄露予第三人,亦不得转作其他目的使用,本合同因故终止或消灭后亦同。
二、任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时,除应自负法律责任外,如因此而致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受主管机关调查或追诉、或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应依他方的要求,出面负责为适当的处理、并提供必要的说明、证据或其他协助,他方并得终止合同;如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因此而受有损害、或支付相关费用、罚金、和解金或损害赔偿金时,并应负赔偿或偿还的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及合理的律师费。
第十二条、担保
一、双方应担保其依法拥有必要的地位、资格、权限或许可,可合法经营其业务,且有权签署、并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二、任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时,除应自负法律责任外,如因此而致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受主管机关调查或追诉、或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应依他方的要求,出面负责为适当的处理、并提供必要的说明、证据或其他协助,他方并得终止本合同;如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因此而受有损害、或支付相关费用、罚金、和解金或损害赔偿金时,并应负赔偿或偿还的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及合理的律师费。
第十三条、违约及终止:
一、除本合同或相关附约或附件另有约定外,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时,他方可以书面指定适当期限要求他方改正,如他方未于期限内改正、或依其情形无从改正时,他方得终止合同。
二、任一方有暂停其营业之全部或一部、债务超过、开始和解或破产程序、受重整的申请或进行重整、或其他难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之虞之情形时,他方可不待催告,立即终止本合同。
三、任一方的行为符合前二款情形,导致他方终止合同时,除应自负法律责任外,如因此而致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受主管机关调查或追诉、或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应依他方的要求,出面负责为适当的处理、并提供必要的说明、证据或其他协助;如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因此而受有损害、或支付相关费用、罚金、和解金或损害赔偿金时,并应负赔偿或偿还的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及合理的律师费。
四、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担保时,如因此而致他方、他方负责人或其员工受有损害,应负所有损害赔偿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此等损害赔偿的请求。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不得解释为双方有合伙、雇佣或互为代理的关系。
二、本合同各条约定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及说明
三、本合同及其相关附约或附件的修改,应以书面为之。
四、依本合同所生之各项权利,其全部或一部的行使或不行使,不影响其他权利的行使,其不行使亦不得视为抛弃。
五、除事先经他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将其因本合同所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一部转让给第三人,亦不得委任第三人代为履行。
六、本合同各该条文的全部或一部,如经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效力。
七、双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本合同相关的业务、联络、及协调等;双方所指派的业务负责人有变更时,应即时通知他方,并指派其他人接替。
第十五条、准据法及管辖权:
一、本合约及其相关附约或附件如有未尽事宜,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解释或补充。
二、双方约定,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提前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及其相关附约或附件,在合同所列附件齐全,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手指模及公司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浙江甄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负责人:董明丹
公司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